110學年度第一學期新生(含專班)抵免學分注意事項

110學年度第一學期新生(含專班)抵免學分注意事項

一、本學期抵免學分申請截止日110年922
二、抵免學分之申請,應於入學當學年第一學期加退選截止前一週一次辦理完成,如有科目於抵免時尚未開設,致未能於期限內一次辦妥抵免,得准予補申請。
三、已提出抵免學分申請並獲核定通過之科目,不得再選該門課程。
四、教務處教學組抵免作業完成後,會將「抵免結果單」送回系所。
五、學士班學生抵免必修體育:學士班新生及轉入年級起之體育,不得抵免
六、學士班學生抵免專業科目時,請注意其抵免之科目編碼是否正確,避免造成日後選課擋修及畢業資格歸屬之困擾。
七、本大學碩、博士班新生於學、碩士班時修畢該碩、博士班之科目且成績七十分以上,此科目之學分數如未列入其學、碩士班畢業學分數者,經系所主管同意後,可申請抵免;惟抵免學分總數以就讀系所規定應修畢業學分數二分之一為限,然各系所另有規定者,則從其規定。如非本校學士班畢業學生,須回原修學校證明該科目為研究所科目。
「研究所科目學分證明」請至教務處網頁/表單下載/成績項下第2頁下載https://oaa.ccu.edu.tw/download_03.php?page=2)
*八、申請程序:
(一)至本校「教務系統」登入「學分抵免申請系統」建置資料後,列印出「抵免申請表」。網址:https://www026198.ccu.edu.tw/academic/deduct_apply/
()系統開放時間:110 日至110 22 日。
()檢附成績單正本(需檢附課程大綱,並依抵免科目順序排序)及相關資料正本。
(四)因疫情影響,110學年度第一學期抵免可採通訊方式辦理,請於抵免截止日(22日)前掛號郵寄(封面請註明辦理新生抵免)。
一般生請寄至:
621301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一段168號國立中正大學教務處教學組
專班生請寄至:
621301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一段168號國立中正大學所屬系所